股指期货跨市场联合监管防范操纵行为

2007年08月14日14:18    作者:于毅然
  和讯特约

  风控日记(8.14)

  小刘是某国有商业银行个人理财规划师,日常工作主要是为银行高端客户进行个人及家庭理财方案的设计。随着股指期货上市前各项准备工作的不断推进,特别是小刘所在银行网站开设期货频道之后,小刘平日里就更加关注有关股指期货的相关报道,并结交了不少期货经营机构工作人员交流有关股指期货的话题。

  这天小刘看到各路财经媒体都在报道有关股票现货、股指期货之间跨市场的联合监管事件,小刘不是很理解,心想:股指期货在金融期货交易所里交易,关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公司什么事儿呢,于是打电话给上海某知名期货公司朋友交流。

  "为什么今天各路财经媒体都在报道有关股票现货、股指期货之间跨市场的联合监管事件?是不是股指期货马上就要推出了?"小刘开门见山地问。

  "昨日在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和协调下,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和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公司五方在上海签署了股票市场和股指期货市场跨市场监管协作系列协议。因此今天媒体都在报道,但这并不意味着股指期货马上就要推出,商业银行从事期货保证金存管和期货结算业务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基金、券商投资股指期货的规范性文件还没有正式颁布,此外期货公司向证监会申请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资格及中金所吸纳会员,搭建自身框架的工作则还需要推进。"期货公司小林回答道。

  "我看到好几个报道提到五方签署了具体落实跨市场监管协作制度的"1+3"协议,但不知道"1+3"协议指的是什么?"小刘接着又问。

  ""1+3"协议,包括《股票市场与股指期货市场跨市场监管备忘录》的主协议及《股票市场与股指期货市场跨市场监管信息交换操作规程》、《股票市场与股指期货市场跨市场监管反操纵操作规程》和《股票市场与股指期货市场跨市场监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三个具体操作规程。目的是构建四个机制:信息交换机制、风险预警机制、共同风险控制机制和联合调查机制。"期货公司小林回答道。

  小刘:"股指期货在金融期货交易所里交易,关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公司什么事儿呢?"

  "如果股票现货、股指期货之间跨市场的联合监管缺位,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对机构投资者额定套期保值头寸的核准和动态监控都将难以实现,进而防范并及时查处跨市场操纵、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股指期货交易的顺利推出和平稳运行,也将成为一句空话。亚洲金融危机发生时,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期货交易所有限公司及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尚分而治之。而香港当时虽有对单个市场的监控系统,香港证监会却没有建立自身的联席风险监控系统,这使当年在应对国际游资同时在股票市场、衍生品市场和外汇市场有计划地协同操作发起的冲击时颇显被动。"期货公司小林一边看着媒体报道一边念。

  风险提示:为了防范并及时查处跨市场操纵、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中国金融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和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等相关机构,建立对期货市场和相关市场的信息共享等监管协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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