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拟改版 新版责任限额及费率是怎么算出的(图)

2007年12月14日18:21  来源: 新华网  
交强险

  从诞生之日起就争论不休,不知道明年还会有什么新的情况出现(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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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12月14日电(记者毛晓梅、王文帅)14日在北京举行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调整听证会上,听证申请人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对交强险费率调整方案进行了详细介绍和说明。

  约64%的车主将享受降费 降费平均幅度10%

  据悉,此前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要求调整交强险费率水平的指示,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组织了专门工作组,聘请精算师事务所,按照保监会提出的责任限额测算方案,结合交强险第一年经营情况,对交强险费率进行了测算,并于11月27日将费率调整方案正式上报保监会。

  调整方案的主要内容是:在责任限额方面,拟由现行的6万元上调至12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情况下,各项赔偿限额分别只按10%计算。

  基础费率方面,拟对《交强险基础费率表》42个车型中的16个进行费率下调,下调幅度从5%至39%不等。据测算,约64%的被保险人将享受到基础费率的下调,下调的平均幅度为10%左右。

  调整幅度较大的车型有:6座以下家庭自用汽车基础费率下调10%;中小排量摩托车下调33%;36座以上公交车下调26%;20-36座出租租赁车下调31%;20座以上企业非营业客车下调20%;特种车三个车型分别下调39%、18%、30%。同时,挂车的费率水平由现行的按照主车保费的50%计算改为按照主车保费的30%计算;低速载货汽车费率由适用货运汽车费率改为适用14.7kw以上运输型拖拉机费率,基础费率也有显著的降低。

  出租车私家车赔付率较高 但本次调整只降费不涨费

  理论上责任限额的提高将加大赔付成本,同时自今年7月1日起交强险费率浮动办法的实行,已经使实际费率水平有显著的下降。仅考虑这两个因素,则很多车型的经营结果已经不乐观,一些车型的基础费率还应当上调。但是为了更好地体现交强险的社会公益性,切实维护广大被保险人利益,本次费率调整遵循了三个原则:一是最大限度地减轻车主负担;二是对责任限额、费率水平进行“双调整”;三是基础费率“调低不调高”。

  从首年经营数据看,交强险赔付率最高的为拖拉机和营业货车,赔付率超过90%;赔付率最低的为摩托车、特种车,低于50%。只有挂车出现账面盈利。从区域看,东部沿海地区及中部地区赔付率较高,西部地区赔付率则相对较低。

  听证申请人提出,根据行业数据,部分车型的赔付率相对较低,如中小排量摩托车、36座以上城市公交车、特种车、挂车等。因此对于这些确有盈利空间的车型拟进行费率下调,下调幅度均超过20%。

  此外,对与人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车型,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也下调了费率。例如6座以下家庭自用汽车,如果考虑责任限额的提高和费率浮动办法的影响,预计其赔付率可能达到80%,基础费率已基本没有下调空间。但考虑涉及广大私家车主的切身利益,此次仍拟对该车型费率下调9.5%,下调后的保费为950元。如果投保人的行车安全记录良好,连续三年没有发生有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则最终只需要支出665元。

  与此同时,听证申请人对于部分赔付率较高的车型,并没有进行费上调。如6座以下出租车、拖拉机等,如果考虑责任限额的提高和费率浮动办法的影响,赔付率已分别达到150%、110%。这主要是因为保监会要求不加重投保人的经济负担。特别是对于拖拉机业务,保监会最初在审批费率时,就充分考虑了广大农村车主的承受能力,从服务“三农”、和谐城乡关系的角度出发,将最低的费率档次设定在了50元。本次调整继续秉承了惠农理念,没有进行费率上调,使广大农村车主继续在较低费率水平上享有更高的风险保障。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集中调高6万元

  听证申请人表示,本次调整重点考虑了死亡伤残赔偿限额的提高,由现行5万元上调至11万元。这主要是考虑到从交强险保障的针对性而言,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所造成的社会影响和经济负担是各项损失中最大的,也是广大车主和事故受害人承受压力最大的,需要重点解决。

  从目前的经营结果看,约77%涉及医疗费用的案件和71%涉及物损的案件均可以在目前的赔偿限额内获得完全的赔偿,基本满足了大多数情况下的保障需要;但是,一旦出现重大的人身伤亡事故,5万元的死亡伤残限额则显得保障不足,很大一部分损失仍需要通过商业三者险补充或者事故当事人自担。根据初步测算,限额提高到11万元后,将可以使90%以上涉及死亡伤残的事故在限额内得到完全的赔偿。那么,是不是限额定得越高就越合理呢?答案是否定的。因为如果限额定得过高,相应的保费也会很高,而赔案的覆盖率并不能得到有效提高,结果是多数投保人为了极少数赔付占比非常低的大赔案普遍增加保费负担,这是一种不合理。

  此外也考虑到,医疗、物损两个限额的小幅调整,将会对费率水平产生较大影响。以家庭自用汽车为例,据测算,如果医疗赔偿限额从8000元提高到2万元,预计保费将上涨30%-35%。如果物损赔偿限额从2000元提高到4000元,预计保费将上涨20%-25%。因此,集中调整死亡伤残限额,同时适当下调费率,是“双调整”原则下一个比较理想的方案。

  听证申请人认为,如果大幅提高医疗费用限额,就有可能造成所有投保人为少数人扩大医疗费用、虚增赔付成本的行为“埋单”,这也是一种不合理。特别需要说明的是,对于抢救费用超出8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的情况,在制度设计上已有安排,即通过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来解决。目前的责任限额方案是在综合考虑、权衡广大车主的保费负担和保障需求后,所确定的一个相对合理的方案。如果部分车主有更高的保障需求和更强的保费负担能力,则可以通过投保商业性保险予以补充。

  交强险费率听证会听证什么

  专家谈三大焦点问题

  今天(14日)下午,备受公众瞩目的交强险费率调整听证会将在北京会议中心举行。记者在这个金融行业第一个全国性听证会举行前,采访了部分参会代表,受访代表普遍认为“财产无责赔付”应尽快取消,同时交强险保费过高、保额过低以及存在某些制度缺陷,仍是他们最关注的问题。

  “尴尬”的交强险

  听证代表旁听人员会前热议

  新华网北京12月13日电(记者毛晓梅、王文帅)备受关注的以“提保额、降保费”为主题的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调整听证会14日将在京举行。交强险,一个怀着良好初衷诞生的社会公益险种,却在实践中激起了争议,有人说它是暴利,有人为它的公益本性辩护。通过听证会这个各方得以平等、公开发表意见的平台,交强险能否走出尴尬?

  保额翻倍 16种车型费率下调 交强险费率将作调整

  根据听证方案,6座以下家庭自用车的保费由原来的1050元降低至950元,降幅达9.52%。总体来看,目前八大类42种车型中,有16种车型的保费都有不同程度的下调。其中,保费下调最多的是特种车(指油罐车、汽罐车、液罐车),由原来的6040元降至3710元,降幅高达38.58%。6到10座的企业非营业用车,降幅为5.04%。其余车型保费保持不变。

  听证会前夜律师再"闹"交强险 保监会被指角色错位

  12月6日傍晚,律师刘家辉接到一个来自中国保监会的电话。她被告知,一位交强险投保人中签得以参加将于12月14日召开的交强险费率调整听证会。这位中签的代表将参加听证会的权利委托给了刘家辉。

  这是刘家辉头天晚上熬夜到第二天凌晨两点多钟的“成果”——因为担心自己无法中签,她给1000多位交强险投保人发送电子邮件,动员他们报名申请参加听证会。“即便我没被抽中,但是被抽中的人可以委托我去参加。”刘家辉说。由于发送邮件量过大,她的邮箱一度瘫痪。

  新闻背景:交强险由来及其现行费率

  新华网北京12月6日电(记者毛晓梅)2004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首次提出,“建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2006年3月28日,国务院颁布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交强险制度自2006年7月1日起便正式开始实施。交强险自实施以来,一直因交的保费高、但获得的保障额度低而备受争议。

  所谓交强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它与商业性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在保险种类上属于同一个险种,消费者往往将两者的费率水平进行比较,但实际上两者在赔偿原则、赔偿范围等方面存在着本质的区别。

(责任编辑:和讯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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