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改进展的风险提示公告
2008年01月14日06:01
来源: 证券时报
证券时报
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改进展的风险提示公告
来源
: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08年01月14日 06:01 作者:
本文章来源于2008年01月14日证券时报第7版:点击查看该版PDF版本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在未来一定时间是否能披露股改方案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目前,本公司提出股改动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数已达到《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的三分之二的界限。
一、目前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股改动议情况
目前,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共计54家,其中已有15家提出股改动议,其持股数量占公司非流通股总数的72.55%,其余非流通股股东因司法冻结、注销或无法联系等原因未明确提出股改动议。
由于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问题尚未彻底解决,公司尚未能启动股改程序。目前,根据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六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已决定由董事长陈健或其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首控聚友集团有限公司等有关各方签署债务重组相关协议。公司将在获得有关各方签署确定的债务重组相关协议文本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股改保荐机构情况
公司已经聘请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股改保荐机构。
三、公司董事会拟采取的措施
加紧推进一揽子方案的相关工作,待该项工作完成后按规定及时启动股改程序。
四、保密义务及董事责任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并已明确告知相关当事人,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七条等的规定履行保密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将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及时披露股改相关事项。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已知《刑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对未按规定披露信息、内幕交易等的罚则。
特此公告。
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八年一月十一日
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改进展的风险提示公告
来源
: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08年01月14日 06:01 作者:
本文章来源于2008年01月14日证券时报第7版:点击查看该版PDF版本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在未来一定时间是否能披露股改方案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目前,本公司提出股改动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数已达到《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的三分之二的界限。
一、目前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股改动议情况
目前,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共计54家,其中已有15家提出股改动议,其持股数量占公司非流通股总数的72.55%,其余非流通股股东因司法冻结、注销或无法联系等原因未明确提出股改动议。
由于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问题尚未彻底解决,公司尚未能启动股改程序。目前,根据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六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已决定由董事长陈健或其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首控聚友集团有限公司等有关各方签署债务重组相关协议。公司将在获得有关各方签署确定的债务重组相关协议文本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股改保荐机构情况
公司已经聘请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股改保荐机构。
三、公司董事会拟采取的措施
加紧推进一揽子方案的相关工作,待该项工作完成后按规定及时启动股改程序。
四、保密义务及董事责任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并已明确告知相关当事人,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七条等的规定履行保密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将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及时披露股改相关事项。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已知《刑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对未按规定披露信息、内幕交易等的罚则。
特此公告。
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八年一月十一日
(责任编辑:和讯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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