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指择机推出,应尽快立法”

2008年03月05日07:18  来源: 东方早报    作者:俞立严

  “推出股指期货条件基本成熟。”昨天,全国人大代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总经理朱玉辰在京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说。在本届“两会”上,朱玉辰在“两会”期间提交了一份议案和四份书面意见。他呼吁,要尽快制定《期货法》,为期货行业的发展提供国家法律层面的保障。

  朱玉辰昨天表示,目前,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经过一年多的精心筹备,相关的制度、技术、投资者教育、中介机构准入及相应的风险预警和监管安排基本到位,推出股指期货的条件基本成熟,建议在防范风险、强化监管的前提下适时推出这一品种。

  朱玉辰提出,2007年《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简称《条例》)的出台,为期货市场今后的发展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但是,《条例》仅是一部监管法规,其中缺乏对于期货市场基本民事、刑事法律责任方面的规范。此外,《条例》由于效力层级的限制,缺少对期货市场发展亟需制度的规范,没有落实期货市场法制中的特质性问题与相关基础民商事法律的协调问题。对于金融期货推出后可能出现的相关法律问题,由于缺乏实践支持,《条例》并未过多涉及。

  上述问题都需在《期货法》中进行规范。为此,朱玉辰建议,十一届全国人大继续将《期货法》纳入立法计划,尽快制定出台《期货法》,以立法的形式夯实期货市场的制度基础。

  

(责任编辑: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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