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钢:创业板应给予创投企业政策倾斜

2008年04月12日08:25  来源: 上海证券报    作者:王丽娜 黄金滔 叶勇


  第二,要加大对于创新企业的培养力度,引导企业进入创业板和三板的市场融资。科技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科技金融有关专项的行动,结合国家科技计划,加强对创新企业的培育,鼓励和指导企业通过国内资本市场的融资,在创业板制度的设计当中,应对创业投资参与的企业给予政策性的鼓励,这样可以极大地提升我国创业投资的发展水平。

  科技部支持尽快推出创业板,为自主创新的企业搭建融资的平台,为创业投资的退出拓宽渠道,科技部将对自主创新企业的成长规律、发展模式以及创新能力进行深入的研究和评价,会同中国证监会共同开展自主创新企业进入创业板市场的培育工作,指导和推动具有较强的自主创新的能力以及高增长的企业进入资本融资的市场。

  构筑自主创新的多层次资本市场对于创投事业的发展尤为重要。据介绍,科技部正在会同中国证监会采取措施,积极鼓励更多的企业进入代办系统,提高交易效率,完善各种制度的建设,在此基础上将其逐步覆盖到具备条件的其他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区内未上市的高新技术企业。2006年科技部和证监会、北京市政府共同推进中关村区内未上市高新技术企业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试点工作,2006年初中关村科技园区正式启动,目前已经有27家高新技术企业挂牌交易。

  第三,加强对企业投资、专业人才的培养,创业投资业是一个对人才综合素质要求很高的行业。创业投资机构人力资源的不足和人力资源结构的不合理,实际上也是制约创业投资发展的重要因素,今年科技部还将继续举办创业投资方面的各类培训班,邀请国内国外著名的创业投资家来讲授专家知识,同时还在组织编写创业投资的案例,为投资运作提供借鉴。


(责任编辑: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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