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研究改革证券账户管理制度

2008年04月29日05:15  来源: 中国证券报  
  (上接A01版)上海证券账户和深圳证券账户按账户用途分为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简称A股账户)、人民币特种股票账户(简称B股账户)、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简称基金账户)、其他账户等。其中A股账户按持有人分为:自然人证券账户、一般机构证券账户、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等机构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管理规则》规定,一个自然人、法人可以开立不同类别和用途的证券账户。但是,对于同一类别和用途的证券账户,一个自然人、法人只能开立一个。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目前,沪深交易所对证券账户的使用管理略有不同。上证所实行全面指定交易制度,投资者在上证所买卖证券,必须通过事先指定的一家会员进行委托申报,并由该会员履行清算交收义务,从事B股交易的境外投资者除外。深交所投资者可以以同一证券账户在多个证券营业部买入证券,但必须在原买入证券的营业部委托卖出该证券;投资者买入证券后可以向原买入证券的营业部发出转托管指令,转托管完成后,投资者才可以在转入营业部卖出其证券。
(责任编辑:和讯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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