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债务代偿公告

2008年04月30日05:12  来源: 中国证券报  
  证券简称:*ST四环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债务代偿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资产重组相关协议约定,四环生物(000518行情,股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环集团)于2008年4月29日代公司偿还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简称“浦发行北京分行”)短期借款及利息等债务740万元,并于2008年4月29日代融华实业有限公司(简称“融华实业”)偿还工行房山支行贷款及利息等债务3700.95万元;代北京东润时代置业有限公司(简称“东润置业”)偿还交行海淀支行贷款及利息等债务662.03万元,我公司对上述两家公司的连带担保责任解除。

  1、基本情况说明:

  (1)截至2008年3月30日公司应向浦发行北京分行偿还的全部债务为8,210,000.00元。浦发行北京分行同意只偿还全部债务中的人民币740万元。2008年4月29日,四环集团代本公司偿还了浦发行北京分行债务740万元。此款偿还后我公司对浦发行北京分行的债务结清,由此形成本公司与四环集团之间新的债权债务关系,公司应付四环集团其他应付款740万元。根据资产重组协议的相关约定,当本公司资产重组方案获得相关有权审批部门的核准后,四环集团将承接公司全部资产与负债,这样上述债务将由四环集团接收,届时将会产生债权债务归于同一人(四环集团),债务消失。

  (2)截至2008年4月29日融华实业应向工行房山支行偿还的全部债务合计为39,999,490.12元,工行房山支行同意只偿还其中的37,009,490.12元,2008年4月29日,四环集团代融华实业偿还了上述款项,此款偿还后解除了我公司的连带担保责任。

  (3)截至2008年3月31日东润置业应向交行海淀支行偿还的全部债务合计为7,854,723.34元,交行海淀支行同意只偿还贷款本金6,091,270.00元,利息529,036.00元,合计6,620,306.00元,2008年4月29日,四环集团代东润置业偿还了上述款项,此款偿还后解除了我公司的连带担保责任。

  2、上述事项的账务处理:

  (1)减少短期借款6,595,054.61元,减少预提费用1,541,336.75元,增加其他应付款—应付四环集团7,400,000元,增加营业外收入736,391.36元。

  (2)减少预计负债340万元,增加营业外收入340万元。

  (3)减少预计负债708.14万元,增加营业外收入708.14万元。

  3、上述事项对公司业绩影响:

  上述事项将会使公司2008年度增加1121.78万元营业外收入。

  特此公告,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ST四环 公告编号:2008-040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介绍。

  公司股票于2008年4月15日、4月16日、4月1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涨停,且连续三个交易日偏离值达到了15%。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3号——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第四条的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实。公司股票将于4月30日上午10:30复牌。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

  1、停牌期间,公司经与四环生物产业集团、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中国工商银行(601398行情,股吧)房山支行、中国交通银行(601328行情,股吧)海淀支行及融华实业有限公司、北京东润时代置业有限公司协商努力,于2008年4月29日四环集团代公司偿还了浦发行北京分行债务740万元,并代融华实业偿还工行房山支行债务3700.95万元;代东润置业偿还了交行海淀支行债务662.03万元,我公司对上述两家公司的连带担保责任解除(详细情况请见同日公告的《债务代偿公告》)。上述事项解决了我公司的部分贷款及担保问题,进一步推动了公司债务重组的进度。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2号——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的规定,公司向控股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就有关事项进行了询问,经询问泰达投资不存在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合理预期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件。

  3、经向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核查,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故不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本日同时公告的债务代偿公告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关于是否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的自查说明。

  经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指引》对照自查,公司认真执行了上述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近期未有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的情形,也未针对特定对象披露未公开披露的公司重大事项和价格敏感性信息。

  五、风险提示。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4月30日
(责任编辑:和讯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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