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8年05月17日05:24  来源: 中国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决议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银行(002142行情,股吧)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于2008年4月23日以公告形式发出,于2008年5月16日下午2时在宁波东港喜来登酒店举行。

  一、会议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2008年5月16日下午2时

  召开地点:宁波东港喜来登酒店三楼五洲厅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陆华裕先生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由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陆华裕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20人,所持(代表)股份1,889,927,269股,占本行股本总额的75.6%,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会议。宁波银监局派员出席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一)以普通决议通过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同意股数1,889,927,26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的0%。)

  (二)以普通决议通过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同意股数1,889,927,26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三)以普通决议通过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本议案同意股数1,889,927,26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的0%。)

  (四)以普通决议通过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及200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同意股数1,889,927,26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的0%。)

  (五)以普通决议通过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报告。公司2007年度利润预分配方案为:按2007年度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95,107,276.75元;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呆帐准备提取管理办法》(财金200549号)规定,按风险资产1%差额提取一般准备金318,193,849.50元;以2007年度A股发行后25亿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累计分配现金红利5亿元;本年度不送股、不转增股本。

  (本议案同意股数1,889,927,26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六)以普通决议通过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08年关联交易控制安排意见的报告。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及200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涉及本议案的关联法人股东和关联自然人股东回避表决。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为634,927,269股,同意股数634,927,269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七)以普通决议通过关于聘请2008年度外部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股数1,889,927,26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八)以普通决议通过董事、监事津贴办法。

  (本议案同意股数1,889,927,26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的0%。)

  (九)以普通决议通过董事长、监事长薪酬办法。

  (本议案同意股数1,889,927,26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的0%。)

  (十)以普通决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股数1,889,927,26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的0%。)

  (十一)听取了监事会关于对本行2007年度审计报告意见的通报。

  (十二)听取了董事会和董事履职评价和独立董事相互之间履职评价的报告。

  (十三)听取了对监事的评价和外部监事相互之间的评价报告。

  (十四)听取了独立董事2007年度述职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经浙江波宁律师事务所应宁燕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八年五月十九日
(责任编辑:和讯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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